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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链主企业配套产业园(南片)B、H、F~G地块及配套项目—园区南片综合整治工程II标段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6-25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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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成电路链主企业配套产业园(南片)B、H、F~G地块及配套项目-园区南片综合整治工程II标段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1-330602-04-01-47724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集成电路链主企业配套产业园(南片)07-06地块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集成电路链主企业配套产业园(南片)07-06地块,对中山路南三路江(银城路-银桥路)段河道整治,河道开挖面积约33.8亩,新建护岸及景观桥梁一座,新建景观绿化带,总投资约62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230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工程设计费30.3072万元

2.4招标范围:集成电路链主企业配套产业园(南片)B、H、F~G地块及配套项目-园区南片综合整治工程II标段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全过程服务、设计管理咨询服务等技术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中标方若无相关专业资质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设计法律连带责任。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类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方案;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3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另外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设计任务书要求等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国家颁布新规范、新标准,则按新规范、新标准的要求执行

2.8标段划分: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资格条件:

①设计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3.2.2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选派,其资格应满足本章第3.2条款的要求;

3)其他: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家。联合体成员(除牵头人)资质应至少具备上述3.1.1条款中的一项资质联合体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6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4.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含)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级(含)以上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4.3其他: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626日至  2025 年年 6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及资料要求:包括:①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⑤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6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⑨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格式自拟),⑩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发送至邮箱******13@qq.com,并在邮箱内注明:单位全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QQ号码。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715 9:30时,地点为******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瑞远航天科技一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街道银桥路326号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2号瑞远航天科技一楼

联系人:                               人:蒋红

 话:0575-******                       话:******

 

 

                                人(盖章):******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 ******有限公司                                 2025 6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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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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