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13,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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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临床检验设备 需求描述 基层检查检验及治疗类医用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 313,000.00 元 | 1(批) | 313,000.00 元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5-29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5-29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 (一)交付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能保证采购人工作人 正常使用各项功能。提供设备为生产日期在6个月内产品(以交货时间为准)。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购买(制造)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人工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及应缴纳的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再承担任何费用。
2、竞采总价报价不能超过总价最高限价313000.00元,产品单价报价不能超过每项产品单价最高限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及单价最高限价,视为响应无效,由评审小组做出响应无效处理。
- (五)付款方式:
详见采购文件。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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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卫生院
- 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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