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汾湖高新区土壤调查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FHGC******S
(二)项目名称:汾湖高新区土壤调查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八)采购需求: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关于规范工业企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246号)等文件的要求,需对原吴江市北厍兴塘化工助剂地块、原吴江德邦科技化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红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需现场核查);
3、符合“1、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的承诺。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30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联杨三区718号2楼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采购文件成本费每份人民币伍佰元/份,现金收取,采购文件获取后一概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截止2025年06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管理中心)
六、开启:
2、磋商时间:2025年06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
******管理中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2、勘察现场:
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报名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做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3、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介超市中标价支付为: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沈志鹏
联系方式:051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玉珍、王婷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苏州新区广达路9号金马大厦B座3楼
十、公告信息:
******人民政府网发布,成交公告亦刊登在此;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