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有限公司2024-2025年文化活动技术协作类框架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ZZ******)发布澄清公告如下:
一、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附表二:技术、商务评审表(适用于所有标包)” 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财务状况 |
根据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三年净利润情况进行评审: 三年净利润为正的得3分;两年净利润为正的得2分;一年净利润为正的得1分;三年净利润均为负数不得分。 ******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告复印件。(2)提供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或提供的三年均为合并报表且不能体现供应商单体财务数据的不得分。(3)若为分公司参与项目,则提供总公司财务报告复印件作为评审计分。 |
3 |
2 |
经营业绩 |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文化活动技术协作类服务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含协议服务内容页、协议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和项目确认单(框架协议下的项目确认单,每提供一份按一个案例计算。)。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的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18 |
3 |
项目服务人员投入 |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策划和设计服务团队的配置情况: 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稳定性强,管理制度严谨,人员业务水平能力高,经验丰富的,得(5-6)分; 有团队人员配置较合理,稳定性较强,管理制度较严谨,人员业务水平能力较高,经验较丰富的,得(3-4)分; 团队人员配置一般,稳定性一般,管理制度一般,人员业务水平能力一般的,缺乏经验的,得(1-2)分 ; 不提供人员配置方案,不得分。 注:提供人员学历、职称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和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 |
6 |
4 |
活动策划执行能力 |
投标人的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小组: 活动策划执行队伍需能同时执行至少5场活动,相对5场每多开展1场活动的,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
5 |
5 |
服务方案 |
优(5-6分):提供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掌握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服务内容分析理解到位,整体工作思路合理、清晰;具备具体可行的项目进度、质量保证方案;拥有较强的设计、策划和实施能力。 良(3-4分):能提供相关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掌握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服务内容有一定的了解,整体工作思路基本合理、清晰;具备具体可行的项目进度、质量保证方案。 一般(1-2分):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或未提供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一知半解或者完全不了解,项目进度、质量保证方案不具体可行。 注:需提供服务方案,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6 |
6 |
服务响应 |
优(5-6分):售后承诺标准高,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售后要求(例如活动方案修改、设计方案修改、产品修改次数等)不设置修改次数上限,以满足业主需求为最终目标,及时跟进并落实; 良(3-4分):售后承诺标准较高,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售后要求(例如活动方案修改、设计方案修改、产品修改等)跟进较及时,但落实条件有限制(比如对修改次数等限次较合理等); 一般(1-2分):售后承诺标准一般,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售后要求(例如活动方案修改、设计方案修改、产品修改等)跟进和落实情况一般,对落实条件限制苛刻(比如对修改次数的限次较少等)。 差(0 分):无承诺或无相关说明的该项不得分。 |
6 |
8 |
应急预案 |
应急时间进度计划、调整设计、物料道具安排、人员安排、突发情况应急协调机制,服务措施到位情况: |
6 |
合计 |
50分 |
修改为: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财务状况 |
根据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三年净利润情况进行评审: 三年净利润为正的得3分;两年净利润为正的得2分;一年净利润为正的得1分;三年净利润均为负数不得分。 ******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告复印件。(2)提供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或提供的三年均为合并报表且不能体现供应商单体财务数据的不得分。(3)若为分公司参与项目,则提供总公司财务报告复印件作为评审计分。 |
3 |
2 |
经营业绩 |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文化活动技术协作类服务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含协议服务内容页、协议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和项目确认单(框架协议下的项目确认单,每提供一份按一个案例计算。)。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上述内容的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
6 |
3 |
项目服务人员投入 |
拟投入本项目管理、策划和设计服务团队的配置情况: 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稳定性强,管理制度严谨,人员业务水平能力高,经验丰富的,得4分; 有团队人员配置较合理,稳定性较强,管理制度较严谨,人员业务水平能力较高,经验较丰富的,得3分; 团队人员配置一般,稳定性一般,管理制度一般,人员业务水平能力一般的,缺乏经验的,得1分 ; 不提供人员配置方案,不得分。 注:提供人员学历、职称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和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 |
4 |
4 |
活动策划执行能力 |
投标人的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小组: 活动策划执行队伍需能同时执行至少5场活动,相对5场每多开展1场活动的,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
5 |
5 |
服务方案 |
优(4分):提供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掌握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服务内容分析理解到位,整体工作思路合理、清晰;具备具体可行的项目进度、质量保证方案;拥有较强的设计、策划和实施能力。 良(3分):能提供相关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掌握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服务内容有一定的了解,整体工作思路基本合理、清晰;具备具体可行的项目进度、质量保证方案。 一般(1分):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或未提供完整、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一知半解或者完全不了解,项目进度、质量保证方案不具体可行。 注:需提供服务方案,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4 |
6 |
服务响应 |
优(4分):售后承诺标准高,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售后要求(例如活动方案修改、设计方案修改、产品修改次数等)不设置修改次数上限,以满足业主需求为最终目标,及时跟进并落实; 良(3分):售后承诺标准较高,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售后要求(例如活动方案修改、设计方案修改、产品修改等)跟进较及时,但落实条件有限制(比如对修改次数等限次较合理等); 一般(1分):售后承诺标准一般,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售后要求(例如活动方案修改、设计方案修改、产品修改等)跟进和落实情况一般,对落实条件限制苛刻(比如对修改次数的限次较少等)。 差(0 分):无承诺或无相关说明的该项不得分。 |
4 |
7 |
应急预案 |
应急时间进度计划、调整设计、物料道具安排、人员安排、突发情况应急协调机制,服务措施到位情况: |
4 |
合计 |
30分 |
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附表三:价格评审表(适用于所有标包)” 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委员会校核后的投标费率定义为评标价格,取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格的投标报价得分定为50分,高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格则按其比例,每高于1%减1.5分,低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格也按其比例,每低于1%减1分。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价格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分为0分。 价格得分计算公式: 评标价格=基准价时,价格得分=50分; 评标价格>基准价:报价得分=50-(评标价格-基准价)/基准价/0.01×1.5; 评标价格<基准价:报价得分=50-(基准价-评标价格)/基准价/0.01×1。 |
50 |
合计 |
50分 |
修改为: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 |
******委员会校核后的投标费率定义为评标价格,取所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格的投标报价得分定为70分,高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格则按其比例,每高于1%减1.5分,低于基准价格的评标价格也按其比例,每低于1%减1分。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价格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分为0分。 价格得分计算公式: 评标价格=基准价时,价格得分=70分; 评标价格>基准价:报价得分=70-(评标价格-基准价)/基准价/0.01×1.5; 评标价格<基准价:报价得分=70-(基准价-评标价格)/基准价/0.01×1。 |
70 |
合计 |
70分 |
3、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修改如下:
原文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答疑及澄清公告内容的,按本答疑及澄清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及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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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5楼
联系人:林嘉敏、朱志强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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