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委托,对汤阴县志得街(翠微路-德昌路)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10月10日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汤阴县志得街(翠微路-德昌路)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A******000510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定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定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定标办法:票决法
三、中标结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确定的中标结果如下:
1、中标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0RB1B8R
3、中标金额:******.81元(大写:叁佰捌拾伍万贰仟捌佰贰拾叁元捌角壹分)
4、项目经理:杨兆伟 证书编号:豫******3039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270日历天
7、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综合实力和履约能力较强、 报价合理。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6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建设局
地 址:汤阴县人民路中段
联 系 人:韩超
电 话:******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帅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安漳路44号
电 话:******
******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R
联 系 人:郑逢子
联系电话:******
地 址:汤阴县人民路中段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8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