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护工程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S-CG-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德市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1、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有限公司
******街道57-1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肆仟柒佰叁拾柒元柒角肆分(******.74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肆仟柒佰叁拾柒元柒角肆分(******.74元)
评审总得分:95.47分
2、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工程类 |
名称:广德市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护 施工范围:广德市内小型水库的路基平整(挖高填低),部分路基换填,水库坝顶道路硬化、水库新建防浪墙及外侧排水沟等,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项目经理:杨宏斌 执业证书信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 ******990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水安B******744。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街道金贸财富公馆A座2001室,联系电话:刘女士 ******、杨工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广德市桃州镇天官山路7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金贸财富公馆A座2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六、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