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SSBWJA******)
评标报告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监理******委员会
2025年04月11日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广东省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监理
******街道
3、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号宿舍楼、2号宿舍楼、3号宿舍楼、4号地下室及5号配套商业楼,最大建筑高度约79.3米,最大层数23层,总用地面积约14968.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415.33平方米,最大跨度16.15米(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的文件为准)。
6、计划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56个月(其中从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32个月,及保修阶段暂定24个月),施工准备阶段及验收阶段监理负责完成相关工作。
7、投资金额:42417.9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2345.66万元(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广东省东莞市万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消防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市政管线及接驳工程、临时、临建工程、外电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燃气工程、泛光工程、标识标线工程、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所有实施范围内所涉及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含设计变更)、各类监测检测等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项目交付阶段、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所涉及的所有工作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对本项目范围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信息、文明施工等的监理,施工技术管理、现场协调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委托人完成竣工验收、项目交付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
******委员会成员情况
******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5 年04月10日14:30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及评标情况
1、开标记录
(1)2025年04月10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共11家。经系统辅助及人工资审,通过资审的有效投标人共11家,不通过资审的无效投标人共0家,具体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为止,共11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共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具体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资审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11家。
(6)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加密。
2、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04月11日09时30分至2025年04月11日14时0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9)
3、评标参会人员
******有限公司(招标人);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机构);
******建设局(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件表格。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责任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有限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无 。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的初步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监理大纲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3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的初步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联合体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3.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7.8项的要求 |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5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5 | 评审内容:对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5 | 评审内容:监理依据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情况,监理工作目标的明确及清晰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5 | 评审内容:监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岗位职责明确情况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5 | 评审内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程序规范新,工作方法合理、制度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6 | 评审内容: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6 | 评审内容: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可行性,方案具体完整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6 | 评审内容: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合理有效,针对性强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8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6 | 评审内容: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条理清晰;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建议合理、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9 | 合理化建议 | 6 | 评审内容:建议科学、合理、可行、措施具体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0或-5 | 1、技术标的总页数小于或等于100页,得0分; 2、技术标的总页数大于100页,得-5分。 |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40 分)[商务标部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4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信誉 | 15分 | 1、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5分; 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3 分; ③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1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资料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2 | 类似项目业绩 | 1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完成过监理合同金额≥3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 3 分。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完工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资料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3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 6分 | ■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或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2分】 ■自2020年01月 01日至今以总监理工程师岗位完成过合同金额≥300万元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每项得4分,本分项最高得4分。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完工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
4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 4分 | 投入的其他主要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有 2人的,得 4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或职称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资料满足要求均可得分。 |
价格部分评审标准(10 分)[价格部分总分值最低不低于1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 Y= 10分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投标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分为0分,取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最终综合得分汇总及排名如下: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综合得分 | 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综合得分 | 商务部分价格得分 | 总得分 | 排名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有限公司 | 45.62 | 40.00 | 9.93 | 95.55 | 1 | |
2 | 投标单位2 | ******有限公司 | 32.44 | 7.00 | 9.79 | 49.23 | 11 | |
3 | 投标单位3 | ******有限公司 | 40.30 | 38.00 | 9.88 | 88.18 | 2 | |
4 | 投标单位4 | ******有限公司 | 32.61 | 34.00 | 9.88 | 76.49 | 8 | |
5 | 投标单位5 | ******有限责任公司 | 32.92 | 24.00 | 9.66 | 66.58 | 9 | |
6 | 投标单位6 | ******有限公司 | 32.88 | 40.00 | 9.88 | 82.76 | 3 | |
7 | 投标单位7 | ******有限公司 | 32.84 | 40.00 | 9.88 | 82.72 | 4 | |
8 | 投标单位8 | ******有限公司 | 32.54 | 40.00 | 9.88 | 82.42 | 6 | |
9 | 投标单位9 | ******有限公司 | 32.99 | 34.00 | 9.88 | 76.87 | 7 | |
10 | 投标单位10 | ******有限公司 | 32.39 | 16.00 | 9.88 | 58.27 | 10 | |
11 | 投标单位11 | ******有限公司 | 32.64 | 40.00 | 9.93 | 82.57 | 5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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