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花江校区商业街AB区门面招租(GXJD-25133CC020143)成交结果变更公告(二)
广 西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中 心
******大学花江校区商业街AB区门面招租(GXJD-25133CC020143)成交结果变更公告(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学花江校区商业街AB区门面招租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D-25133CC020143
三、首次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5年3月21日在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四、更正日期:2025年4月2日
五、更正内容:
1、原公告内容
分标序号
|
门面编号
|
承租人
|
报价(元/㎡/月)
|
22号分标
|
B-106
|
罗平香
|
315.00
|
更正后内容
分标序号
|
门面编号
|
承租人
|
报价(元/㎡/月)
|
22号分标
|
B-106
|
牛林
|
165.00
|
2、原公告内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2号分标:叁仟伍佰陆拾贰元整(¥3562.00)
更正后内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2号分标:壹仟捌佰陆拾陆元整(¥1866.00)
六、特别说明:
1、22号分标成交人罗平香来函放弃中标,根据招租文件第9页“三、投标人租赁报价文件审查及确定投标人原则:4.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招租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租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成交租赁人。”的规定,招租人现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成交租赁人。
2、22号分标成交人罗平香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根据招租文件第6页“租赁保证金:(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赁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租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租赁人不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租赁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规定,故上述投标人的租赁保证金不与退还。
七、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
项目联系人:郑雯峪 联系电话: 0773-****** 传真:******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